2025-08-07 01:54:57
5月9日,瑞丰光电(证券代码:300241)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在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多项不规范行为,包括三会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不规范等。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龚伟斌、财务总监陈永刚、董事会秘书刘雅芳因对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表示将高度重视并认真整改,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天眼查资料显示,瑞丰光电成立于2000年01月24日,注册资本68621.110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龚伟斌,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瑞丰光电大厦1栋1601(一照多址企业)。主营业务为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制造、销售,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光学设计、驱动设计、散热设计、LED器件封装、技术服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成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龚伟斌,董秘为刘雅芳,员工人数为2514人,实际控制人为龚伟斌。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331条,周边天眼风险474条,历史天眼风险6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90条。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瑞丰光电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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