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3 14:47:35
招生专业:中国画、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环境设PG电子官方平台入口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美术学、艺术管理、实验艺术。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约合1436.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9平方米;生师比14.6;专任教师474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5.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928.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655.3元;纸质图书68.3万册;生均纸质图书95.4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沈阳校区6人间或8人间,大连校区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一)艺术类校考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无预留计划。
(二)各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本科阶段仅开设英语公共课程。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学。
(四)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设置的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最终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五)各专业文理科(历史学/物理学科类)兼招。招生计划总数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执行;分省计划具体安排以招生计划投放省份核准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鲁迅美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各专业学费按照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标准公布,详见“三、专业设置”。住宿生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当年最终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批复和备案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和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为10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人;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除美术学、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专业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美术学、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专业:一等奖26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800元。高校单项奖学金:每人3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800元/年/人,二等3150元/年/人。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3700元/年/人。
(一)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为艺术类校考专业,与其他校考专业在同批次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为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与其他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在同批次录取。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三)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我校修满专业学分,并通过日本法务省规定的留学生日本语二级水平或对方认可的其它日语能力水平测试后,可进入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学习,赴日学生的专业方向根据学生已完成所学课程的综合成绩来划分。毕业颁发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毕业证书(时尚高度专门士)和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校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我校完成所规定的学习要求,专业合格,英语达到雅思6.0分且通过中英专家面试考核,可进入英国索尔福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习,修满120学分由英国索尔福德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校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符合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非色盲,其他专业无特殊体检要求限制。
1.艺术类校考专业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具体以生源所在地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考生须符合我校及生源所在地的相关报考条件,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结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全国考生排名录取,考生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公布的合格要求,且取得所报专业对应校考类别的合格证。
(2)艺术类校考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全国考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和安排专业。
(3)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4)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符合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考生校考合格且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校考专业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后,“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含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各校考类别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时,如遇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型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7)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因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统一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进行计算,满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1)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3)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考加分不适用于PG电子官方平台入口艺术类校考专业。
我校2025年艺术类校考专业按“网络初试+现场复试”的模式组织考试,校考类别分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类,按校考类别发放校考合格证,按专业录取。各校考类别包含专业和省级统考科类要求详见下表:
工业设计学院(沈阳)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沈阳)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大连)
2.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要求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非色盲;
3.报考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的考生,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公布的合格要求。
初试报考费100元/人;复试报考费100元/人。各阶段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即视为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3)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在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类中选择一个校考类别报考。
复试报名缴费具体安排详见学校发布的相关公告。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流程完成复试报名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应认真阅读生源所在地省级招考机构和本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准确填报,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完成报名操作流程后,务必确定是否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我校校考,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1)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等相关公告,严格按相关要求和操作流程参加考试。
(2)考生务必按要求参加模拟考试,因未参加模拟考试,不熟悉考试流程,影响正式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学校按不超过各校考类别招生计划数8倍确定初试合格(参加复试)人数,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不作为最终录取依据。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报名缴费,方可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保留根据复试名额缺额情况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复试资格考生的权利。
(1)复试详细安排见学校发布的相关公告,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复试准考证为准。
(3)考生参加考试只允许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图片、纸张、资料及手机等具有通讯、存储、拍摄功能的电子产品。
考生复试成绩(以下称校考成绩)作为发放校考合格证和录取的依据。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类发放校考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类别招生计划数的4倍。校考成绩一门不及格者,不发放校考合格证,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未达到生源所在地合格标准者,校考成绩无效。
考生须诚信考试,严格遵守国家考试纪律和《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场规则》等相关纪律要求,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条例处理。
(一)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由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负责。
(二)考生于高考后在生源所在地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的具体设置以各省(区、市)为准。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不予注册学籍。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均视为已详细阅读《鲁迅美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简章》和《鲁迅美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并充分理解各项要求和规定。
(三)鲁迅美术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招生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与本科招生相关的各项活动。
(四)本章程本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版权归鲁迅美术学院,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章程发布后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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