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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资质条件和资料的说明

2026-01-28 12:27:05

  

申请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资质条件和资料的说明

  什么是文物?通俗来讲,就是对现代社会而言早于当前世纪的各个时期中那些具有科学价值、历史价值以及美学价值的物品。这类物件,是其创作者智慧的结晶,同时也是对当时社会经济、政治以及文化发展状况最直观的反映。是否能称之为文PG电子网站物,不仅要得到整个社会的共同认可,还要看它是否具有给人灵感、陶冶情操的艺术特质。一件真正意义上的文物,是可以给人带来美的享受的,并且这种美不仅仅是局限于外部特征的视觉美,还要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社会性和文化性。对于我国古老文明的研究,不能脱离出土的文物独立进行,而要想真正实现“古为今用”,就必须对文物的造型、布局、制作方法、实用性、功能价值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究,从而更好地发掘和传承我国优秀的古老文明。

  (一) 有 7 名以上具有 5 年以上文物修复工作经验,曾主持或主要参与 50 件以上珍贵文物的保护修复工作,且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 人;聘用退休人员作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超过主要技术人员总数的 20%;主要技术PG电子网站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单位。

  (二) 工作场所和技术设备应满足《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室规范化建设与仪器装备基本要求》( GB/T30238-2013)规定的区域技术中心以上的标准条件和功能。

  (三) 文物保管场所安全条件符合《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7—2002)》。

  (二)主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资历或业绩证明及聘用(任职)证明。

  (四)工作场所和技术设备符合《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室规范化建设与仪器装备基本要求》( GB/T30238-2013)的证明资料。

  (五)符合《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7—2002)》条件的场所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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